- 權益:
您在本網站上交易的訂房紀錄與疑問,一律由東南旅行社客服人員為您服務。針對旅客自行與飯店之協議,或其他變更本網站交易內容之情事,本站恕不負責。
- 價格:
(1) 本網站上公佈的價格,包含房價、稅、服務費,售價原則上僅適用本國人入住。若不是本國人入住飯店,請於訂房時通知客服人員,以利確認是否適用 優惠房價。 (2) 每日的房價不同,在訂房過程中,在網頁上看到的價格,為訂房參考價,在確認付款的網頁中的價格,為每日的實際房價,請在確認付款前仔細查看。 (3) 在一般正常狀況下,本網站之訂房售價均為優惠房價。但部分旅館每年會有不定期之特別優惠促銷售價,促銷售價可能低於本網站之優惠售價,因飯店 促銷並無通知本公司之義務,本公司恕無法接受任何關於此類差價之退費要求,不便之處希請貴客見諒。 (4) 於大型展覽會期或飯店所在城市之旺季期間訂房,房價有可能會高過於飯店所公告之定價,旅客於指定之日期做最後確認並完成付款後,本網將不再接 受取消變更事宜或退回差價之要求,請務必特別注意,以確保您的權益。 (5) 網站上優惠房價僅適用一般旅遊或非公務性質之旅客。
- 訂購流程:
(1) 請參考月曆上的保留房數量選擇入住日期及退房日期,並利用線上付款,完成訂房交易。 (2) 若沒能於線上立即完成付款,請務必於有效期限內付款完成,逾時系統將自動取消。 (3) 付款完成後,您的電子信箱(Email)中會收到一份付款成功通知信函,詳細載明您的訂房資料,自行列印。 (4) 住房者憑身分證件及付款成功通知信函辦理入住登記。入住登記時,請填寫實際住房者資料,若不符合規定,飯店有權補收差價或當場要求全額付費。 (5) 『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會於訂購日後儘速郵寄到您所指定寄送地址,做為您的報帳的收據。 (此說明詳見第9條)
- 更改/取消訂單:
(1) 訂房確認後,因旅客未於指定期限內完成付款手續,系統將自動取消原訂房需求。 (2) 如訂房已確認,而您尚未付完成付款程序而要取消訂房者,請儘量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客服人員取消取消訂房,恕不接受住宿旅客、訂房 連絡人第三人以電話取消訂房,以確保您的權益。 (3) 若旅客個人因素未能於指定日期入住原預訂之飯店,視同當日取消訂房,將收取全額之房費。 (4) 如果您已於東南網站訂房並完成付款,但想更改入住日期,可於入住日七天前(不含入住當日及星期六、日、連續假日)聯繫客服人員,不另收手續費, 但會展期間、寒暑假、農曆春節、特殊日期、旺季不在此限。 (5) 同一筆訂單限更改一次,且更改後的訂單恕不接受取消訂房;第二次更改訂單時,將酌收手續費(總房帳之10%) (6) 若更改後訂單低於原訂單金額,恕不接受退款;如更改後訂單金額大於原訂單金額,旅客需另行支付差額。 (7) 取消訂房規定‧(以下規定天數不含入住當日及星期六、日、國定連續假日)
• 入住日當天取消訂房者,扣總房價金額100% • 入住前1日到3日前取消者,扣總房價金額50% • 入住前4日到6日前取消者,扣總房總金額30%(限改一次) • 入住前7日取消者,全額退費(但會酌收作業處理費NT$300) • 如飯店要求全程保證入住(展期、寒暑假、春節、特殊日期…等)時,則不接受退費與更改訂房內容。
- 特殊退房處理方式(因不可抗力因素):
旅客預訂之住宿日,如因飯店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可能受颱風影響, • 在陸上颱風警報發佈前,您若提出取消,將依頁面上之公告及各飯店住房取消規定處理; • 在陸上颱風警報發佈後,請於原訂入住日起三日(含當日)內,以電子郵件、傳真或電話與客服人員聯絡,本公司將儘速與您確認更改或取消您的訂房 紀錄。
- 保證住房注意事項:
(1) 訂房一經確認,將於網站指定之日期內收取全程之住宿費用。 (2) 在入住日(不含入住日當天)前三個工作天內之緊急訂房,為保證住房之期間,確認後之任何取消或變更將無法退回保證住房預付之住宿費用。 (3) 若訂單狀態為後補中,客服人員會馬上處理,並於24小時內儘速回覆您訂單狀況。在這段待的過程中,恕無法取消訂單,若取消訂單,將收取全額 的費用
- 旅客因故縮短原預訂住宿夜數,不論任何理由或情況,請務必通知本網客服人員代為辦理。如飯店同意退回未住宿夜數之差價,請務必取回蓋有飯店戳章之不收費證明,並於住宿完畢後三天內,檢附飯店提供之證明文件即可辦理退費,惟本網仍需酌收每晚、每房房價10%手續費。 ※無檢附證明文件或逾期申請者恕無法受理。
- 使用國民旅遊卡時,請於訂房後通知客服人員,以便人工傳真刷卡, 客服人員將登錄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未提供正確資料,以致無法請領旅遊補助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 本公司將依據您在網站上的訂房日期,針對本網站交易之房價開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並依您訂房時選擇的領取方式(自取或郵寄)處理;若您需開立公 司抬頭,請詳細填寫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寄送地址,需寄送者我們會儘速將您的代轉寄出。若您無須『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未填寫上述之完整資料,本公司仍 會依法開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但不寄送給您。
- 辦理入住手續時,旅客必須提供本人身分證明之正本(或健保卡、駕照、護照…等證明文件),並主動提供東南旅行社住宿券或東南旅行社訂房收費證明單, 以便查核登記。遇展覽期或會議期間訂房之旅客,訂房連絡人負有提供入住旅客身份證之正確詳細資料之義務,任何因旅客資料有誤或臨時更改住宿旅客資料造成之 無法順利住宿之情形,將視同為旅客之責任,飯店有權補收價差或當場要求全額付費。不符訂房確認單上所載明之事項,飯店保留同意更改與否之權責。
- 房型及飯店設施圖片為參考用,若有不實,皆依飯店實景為主。
- 其他規定:
依觀光局旅遊契約條例第23、24條規定,旅客任意未履行契約內容,或於出發前解除契約,應一次負擔已產生之全部必要費用予東南旅行社做為損失賠償。
持有東南旅行社發行之特約公司的住宿券、優惠券、折扣券、現金禮券…等,請洽券上指定窗口人員處理。
※為完成您訂購之商品,東南旅遊網須將必要的旅客個人資料交付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如航空公司、訂房中心、國內外旅行業者、飯店等)進行作業,並 依規約課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原則處理旅客資料。相關法律政策請參考隱私權保護政策及個資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