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 |
使用東南旅遊網(以下簡稱本網站)訂購飯店時,將由東南旅行社(以下簡稱本公司)客服人員為您服務。針對旅客自行與飯店之協議,或其他變更本網站交易內容情事,旅客須自行負責。 |
訂購提醒 |
- 訂購一間客房需提供至少一位入住成人旅客資訊,訂購兩間,則需提供兩位以上成人旅客資訊,
以此類推。(不可重覆其姓名)
- 網頁上所呈現的飯店資料、設備、照片等資訊,來自飯店網頁或供應商…等,資訊變動可能無法即時更正,準確性仍須依飯店實際情況為主。
- 重覆訂房:包含不同時間下的訂單,或於官網及其他訂房網站之訂房記錄,若發生相同姓名預訂都將視為重覆訂房,而飯店有權將所有預訂記錄取消。
- 飯店床型:全球地區預訂雙人(二小床或一大床)時酒店在確認訂單同時無法保證屆時入住房型一定與預購時房型一樣,床型安排須於入住(CHECK IN)時再與酒店現場確認,實際入住房型需視酒店空缺而定。
- 訂購後,請於付款期限內完成付款,逾時系統將自動取消。
- 完成付款後,請於電子信箱(E-MAIL)收取『付款成功通知信』與『飯店住宿券』,該券提供入住登記使用,請自行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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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 |
- 本網站的飯店房價僅適用於持台灣護照入住者為主,若非持台灣護照入住飯店,請於訂房時通知客服人員,以利確認是否適用。
- 訂房價格因入住期間(淡、旺季)有所差異,請於付款前再次確認;逢當地旅遊旺季、慶典、大型展覽會議期間訂房,訂房價格可能高於飯店公告定價,若旅客於指定日確認並完成付款後,本公司將不再接受取消、變更或退回差價之要求。
- 因飯店無通知本網站有不定期促銷的義務,如飯店優惠促銷價低於本網站優惠售價,恕無法接受任何關於此類差價退費要求,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本網站房價為每晚每房的售價,售價包含飯店營業稅,但不包括私人消費支出、其他未於本住宿券註明之項目(如:城市稅、建設稅、政府基金、度假稅(費)、觀光費、休閒設施費、日本溫泉稅…等),此類費用須由住宿旅客自行支付給飯店。
- 本網站商品若無特別說明時,房價均不含床頭小費、客房服務費或其他私人消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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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住房規定 |
- 需先預付房費,方可接受訂房作業。
- 保證住房時,飯店作業規定要求預付房費,並不表示保證一定有房。
- 完成付款後,務必等待本公司回覆,一經飯店回覆訂房確認後(無法中途取消或更改),將收取全額費用,除飯店客滿或旅客不接受漲價價格時,預付房費將全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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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或取消規定 |
- 訂單成立之後,訂房記錄無法做任何修改,若需修改變更,只能取消原訂單並重新預訂;房價與房況將以新訂單為主。
- 尚未付款欲取消訂單時,請以線上回覆、電子郵件或書面等方式通知客服人員,恕不接受住宿旅客、訂房連絡人…等,第三人以電話取消訂房,以確保旅客權益。
- 任何更改或取消訂房需求,請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處理,週末假日等非上班期間,請撥打至飯店電話;並確認其飯店服務人員以利事後確認,處理作業。
- 確認住宿並付完款後,若旅客因個人因素未能於指定日期入住預訂飯店,視同當日取消訂房,將收取全額房費或第一晚費用,依飯店回覆為準。
- 住宿券一經開出如有任何更改或取消,需收每房NT$400手續費。(若取消日期己超過酒店規定之截止日期,則需收取全額住宿費用或一晚費用,依飯店回覆為準)
- 因天災(如颱風)或突發狀況(如班機延誤)等,非人所能控制因素以致無法入住訂購飯店時,請務必向航空公司或飯店開立之書面證明文件,本公司將竭力協助處理更改或取消,但無法保證退費,依飯店回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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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與退房注意 |
- 入住旅客憑『個人護照』及『飯店住宿券』即可辦理入住登記。
- 入住登記時,請填寫實際住宿者資料,若不符合規定,飯店有權收取差價或當場要求全額付費。
- 一般飯店約於15:00 ~ 18:00辦理入住手續,若無法在限定時間內辦理入住手續,務必事先與飯店電話確認,否則飯店將視為當天取消訂房,恕不退費。
- 若無特別規定退房時間(CHECK OUT),一般為11:00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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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退費 |
入住後任何退款事項,須檢附飯店戮章之不收費證明書,任何飯店人員口頭答應之聲明,無法成為飯店同意退費之證明,恕無法提供退費服務。
需在住宿完畢三天之內提出申請,惟本站仍需酌收每晚、每房NT$400元手續費。
※ 無檢附證明文件或逾期申請恕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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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注意事項 |
- 因消防設施法規範,單人房限一人住宿、雙人房限二人住宿…等,若入住登記時,超出其人數限制,飯店有權拒絕旅客入住或補收差額。
- 如有孩童同行,請於搜尋時輸入年齡,並於訂購時一併提供護照英文姓名,若未事先提供而現場衍生應付費用或無法入住,旅客須自行負擔。
- 飯店對『訂房後而無法前往住宿』旅客,將收取『全程住宿費用』,並非僅收取『第一晚住宿費』,請旅客特別注意!
- 旅客在訂房時的特殊需求例如;靠電梯、非吸煙房、高樓層..等,均需酒店當天櫃檯安排為主。
- 日式飯店:晚餐提供時間,各飯店略有不同,建議及早住房或事先打電話告知飯店抵達時間,逾時僅以簡餐代替或視同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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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規定 |
- 依觀光局旅遊契約條例第23、24條規定,旅客任意未履行契約內容,或於出發前解除契約,應一次負擔己產生之全部必要費用,予以本公司做為損失之賠償。
- 持有本公司發行之特約住宿券、優惠券、折扣券、現金禮券…等,請洽券上指定窗口人員處理。
※ 為完成商品訂購,本網站須將必要的旅客個人資料,交付予配合之服務供應業者(如航空公司、訂房中心、國內外旅行業者、飯店等)進行作業, 並依規約課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原則處理旅客資料。相關法律政策請參考隱私權保護政策及個資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