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樂出遊‧聯邦好禮送
    【注意事項】:
  1. 正附卡交易回饋合併計算,惟正附卡交易所得之回饋金,將回饋至正卡信用卡帳戶中。
  2. 完成登錄期日悉依聯邦信用卡中心資訊系統為準。
  3. 活動期間之消費,商店應於102年10月15日前向本行請款,本行方得納入活動金額計算。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並以該筆交易總額計算。
  4. 旅行社/航空公司/飯店依本行消費明細認定回饋標準。
  5. 活動將於102年11月1日統一回饋,回饋金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尾數一律捨去,不得要求轉撥現金。
  6. 「想分就分3期0利率專案」:消費後申請本方案,申請人最晚需於消費入帳後帳單結帳日前三天17:30前提出申請。例:帳單日期為每月25日,最晚需於22日17:30前來電申請。申請異動或取消本方案亦同。申請人如有提早償還分期餘額時,提前清償違約金計收方式如下:若已還款期數為全期數一半以內(含)者,本行得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單筆交易消費分期產品每筆收取100元。已於店頭分期之交易無法再參加想分就分專案,且無法獲得分期禮刷卡金回饋。不適用已申請事前想分就分之交易。
  7. 海外消費之計算匯率以特約商店請款日當日匯率為基準。
  8. 本活動所稱刷卡金回饋,包含該卡別依原信用卡約定所提供之現金或紅利回饋:
    A:現金回饋卡別,依各卡別約定所提供之現金回饋比率計算,但下列卡別依下列規定
    a:聯邦御璽卡、珍鑽御璽卡現金回饋以1%計算。
    b:威寶電信卡現金回饋以0.3%計算。
    B:紅利回饋卡別〈包含順發多謝聯名卡〉、航空哩程回饋卡別以0.3%計算。
  9. 刷卡交易限制:
    (1)本活動不適用萬用金融卡、商務差旅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所為之交易。
    (2)本活動海外新增消費排除如:國外網站交易、預借現金類、國外賭場取現交易、各項手續費及費用、退款、爭議款、基金交易。
  10. Rimowa 35L登機箱10個(型號:ClassicFlight 登機箱-cabin trolley IATA)將於102年11月1日由本行系統抽出,每戶限中獎乙次,贈品統一寄至正卡人之帳單地址,實際寄出時間依聯邦銀行作業時間為準,贈品以實物為準。
  11. 抽獎禮:外國人本行一律代扣獎項價值20%稅款。當年度於本行中獎金額累積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本行將統一於次年度2月10日前寄發扣繳憑單。
  12. 凡於活動期間、刷卡金回饋前或回饋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參加債務協商、聲請更生清算或破產、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如已回饋刷卡金者將於次期帳單扣回。
  13. 如有非可歸責於銀行之事由致活動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