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航空新聞 中國國際航空-關於GDS訂座行為的管理規定

中國國際航空-關於GDS訂座行為的管理規定

2015.04.10

各位代理人好,

 

  為了規範操作,避免由於誤操作給航空公司帶來損失,同時給代理人造成處罰,本公司再次下發《關於GDS訂座行為的管理規定》如下:

一、違規操作行為管理規定

代理人在進行訂座和出票時,應根據旅客真實旅行意願進行操作,凡PNR中的非必要航段,應儘快在GDS系統予以刪除。凡代理人在GDS系統中嘗試進行以下操作(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所列行為):惡意解除GDS系統已經產生的Married Segment航段訂座、對Married Segment綁定航段進行分別出票、使用棄程方式獲得更低的票價‧‧‧,國航對以上操作行為都將視為違規,並會相應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1. 取消PNR中全部定妥航段,對於已開具的客票,國航會將電子客票狀態改無法使用。
  2. 對於違規PNR中的每個航段,按照100美金的標準徵收罰金。
  3. 對於已開具的客票,經濟艙每個航段補收200美金或等額當地貨幣,公務艙/頭等艙每個航段補收500美金或等額當地貨幣,歐美澳航線公務艙/頭等艙每個航段補收1000美金或等額當地貨幣。
  4. 罰金和需補齊的票款將同時收取,會通過開具ADM單的形式收取上述費用。
  5. 對於頻繁違規的代理人,國航將採取嚴格出票時限、中止代理人終端顯示等方法進行處罰。
  6. 造成旅客投訴的,由違規代理人承擔全部責任,負責賠償旅客全部經濟損失。

二、代理人訂座航段管理規定 

  1. 請代理人及時處理Q,確保至少在航班起飛24小時前及時取消不需要的座位,及時取消訂座狀態已經變成HX/NO/XX/UC/UN/HL的航段。如果因代理人不及時取消這些航段導致的訂座費用,則由代理人自己承擔。
  2. 代理人使用PASSIVE航段(GK/MK)完成打票工作後請及時取消,否則這些訂座費用由代理人自己承擔。
  3. 嚴禁代理人故意重複訂座,無論是使用一家GDS還是使用不同GDS進行重複訂座都是不允許的。嚴禁在一個PNR裡出現重複航段,無論艙位等級是否相同都是不允許的。否則由此產生的訂座費用由代理人自己承擔。
  4. 嚴禁代理人在航班起飛前48小時內做候補申請,48小時內只允許隨訂隨售。
  5. 對於使用GDS系統故意製作重複訂座、虛假惡意訂座的代理人,國航將按照每個航段50美元的標準徵收罰金。

以上規定從下發當日起執行,請遵守國航航班訂座規定,維護與國航良好的合作關係。

 

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