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航空新聞 中華航空-馬尼拉航線機票取消或延後作業辦法

華航馬尼拉航線機票取消或延後作業辦法

2013.05.21

因應政府發佈菲律賓旅遊為「紅色」警示,凡旅客持有華航之本票,且於 2013年05月17日(含)開立以MNL(馬尼拉)為起點或終點之機票,擬延後出發或辦理退票,其機票處理辦法如下,敬請週知相關人員及旅客,謝謝 !

 

(1)

退票(Ticket Refund):

a.

凡於2013年05月31日(含)前申請退票者,完全未用機票依實際結報金額全額退費;部份使用機票可依INVOLUNTARY REFUND方式辦理退票,皆免扣退票手續費

b.

若原開立之機票票種為不可退票(Non-refundable)者,則仍維持不可退票之規定。

   

(2)

部份使用之機票可辦理延長機票效期: 

a.

旅客持不牽涉他航之CI/AE本票,其機票效期原落在17MAY13 ~ 30JUN'13者,不論任何票種,皆可延期至30JUN'13止,不收任何價差及手續費。

b.

若機票含他航航段,請依現行機票規定辦理。

   

(3)

會員酬賓機票亦適用上述處理辦法

   

(4)

折扣優待票(如:IDAD….)以及他航本票皆不適用上述作業辦法。

 

* 敬請公告週知,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