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航空-實施新行李超重規定
2013.11.13親愛的旅遊同業 ,
馬來西亞航空自航段出發日為2013年11月 15日起, 將實施新行李超重規定如下。
超重行李計費
超重行李計費方式將改為每5公斤為一單位 (未滿5公斤仍以5公斤計費)並以航段分區計費.
分區與計費:
|
進出吉隆坡 |
每5公斤 |
第 1 區 |
馬來半島境內或東馬境內航線 |
40 |
第2區 |
馬來半島往來東馬境內航線 |
50 |
第 3 區 |
東南亞地區 |
60 |
第4區 |
南亞地區 (印度, 斯里蘭卡, 馬爾地夫, , 孟加拉, 尼泊爾) |
85 |
第5區 |
北亞地區 (日本, 韓國 ) |
95 |
第6區 |
歐洲 ( 德國, 荷蘭, 英國, 法國, 土耳其) / 北美 |
135 |
敬請儘早告知旅客相關規定變更.
謝謝
馬來西亞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