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航空-超重行李及運動器材具託運之規定調整通知
2014.11.10自2014年11月7日 起,馬航將調整超重行李收費辦法及運動器具託運規定;包含馬航及 馬來西亞之翼航空 (MASwings) 營運之所有國際及國內線航班皆適用此新規定。
包括高爾夫球具在內的所有運動器具,均以一件免費託運行李計,超重部份將收取超重行李費。 免費託運行李的件數及重量限制如下:
• 頭等艙 - 兩件,合計50公斤內。
• 商務艙 - 兩件,合計40公斤內。
• 經濟艙 - 兩件,合計30公斤內。
下列旅客可額外再免費託運一件高爾夫球具,適用所有艙等:
• 富裕白金卡會員
• 馬來西亞政府官員公務旅行
• 企業客戶
此運動器具託運的新措施將不論開票日期,自2014年11月7日起於所有航班實施。
旅客在辦理登機手續時需將行李個別託運,以綑綁或黏合方式將多件行李組合成一件並不能被當成一件行李託運,請注意。
富裕會員的額外免費託運行李規定維持不變:
• 白金卡會員 可額外免費託運與搭乘艙等限額相同重量之行李,
另加一件高爾夫球具,限額15公斤。
• 金卡會員 可額外免費託運其搭乘艙等限額一半重量之行李。
• 銀卡會員 可額外免費託運5公斤。
非富裕會員之寰宇一家會員,維持目前託運規定:
• 翡翠、藍寶、紅寶會員 限託運兩件
• 藍寶會員 現行適用於所有寰宇一家聯盟航空的額外一件(限件航點)或 額外15公斤 (限重航點)規定維持不變。
• 翡翠會員 現行適用於所有寰宇一家聯盟航空的額外一件(限件航點)或 額外20公斤 (限重航點)規定維持不變。
此一措施是馬航為努力提昇運營流程和程序的一部分。
綜合馬航於2014年5月28日發佈的行李超重收費規定通知, 下列超重行李收費規定將於2014 年11月7日起實施:
收費標準 :
吉隆坡往/返 區域 | 免費託運 行李 重量限額 | 免費託運 行李 件數限額 | 超重行李收費標準 每5k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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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幣 | 美金 | |||
馬來半島境內或東馬境內航線 | 經濟艙 30kg 商務艙 40kg 頭等艙 50kg | 2件 | 55 | n/a |
馬來半島往來東馬境內航線 | 65 | n/a | ||
東南亞地區 | 85 | 25 | ||
南亞地區 / 大中華地區 | 125 | 40 | ||
北亞 / 紐澳 / 中東 | 145 | 45 | ||
歐洲 | 195 | 60 |
*將依等值當地貨幣收取